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,非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每年3月31日前,至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」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,以免受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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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性放假:115年2月13日(五),當日將暫停所有辦公與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