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登記地址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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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登記地址常見問題

公司登記地址需能接收政府公文,並符合地方政府對土地及建築用途的規定。

原則上公司登記採書面審查,只要文件齊全大多都會核准。但在公司經營使用上仍應符合土地及建物的合法使用。

  • 實際營運租賃處所。
  • 商務中心。
  • 自用住宅或親友住所。

可以,但仍需符合土地及建築用途的規定。

在房屋稅及地價稅上,原適用住家用稅率會變更為營業稅稅率。

房屋稅部分:若實際營業面積未超過課稅面積6分之1,將以6分之1的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
另外如該自用住宅供「純網路銷售業者」登記,且「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」等其他營業使用者,仍有機會可以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
應符合工業區土地使用分區規定,例如:僅限製造、倉儲等特定行業。不得從事零售、餐飲等與工業無關的業務。

可以,但需取得屋主同意,且不違反建築物使用規範。在稅務上可能會被要求提供使用區隔說明文件。

應向登記機關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,完成登記後,同步更新國稅局、銀行等資料。

不合法。若公司登記地址僅為「通訊用途」,實際未在該地營業,可能被認定為「虛設行號」,遭國稅局查稅或處罰。

房屋稅單、權狀影本、建物謄本(擇一即可)

租賃契約或屋主同意書(租約之承租人應為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