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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健保專區

常見企業因對勞保、健保制度不熟悉,導致錯誤投保、漏保,甚至遭主管機關開罰。了解勞健保的基本知識,不僅是企業應盡的法定義務,更是保障員工權益與企業聲譽的重要關鍵。

在我們記帳士事務所的實務經驗中,常見企業因對勞保、健保制度不熟悉,導致錯誤投保、漏保,甚至遭主管機關開罰。了解勞健保的基本知識,不僅是企業應盡的法定義務,更是保障員工權益與企業聲譽的重要關鍵。

透過專業協助,有助於掌握最新法規變動,降低企業營運風險。我們建議企業主具備基本的勞健保概念,並搭配我們的專業服務,共同打造合法、穩健又具信任感的職場環境。

新成立公司在面對勞保、健保投保時,應依公司規模與人員數量,分別處理不同的保險義務。以下分為三種情況說明:

1. 公司僅有老闆一人(無其他員工)該如何投保?

  • 勞保:至少有1名員工才能成立勞保單位,而有了勞保單位後,負責人才能加保在公司。因此若只有負責人,無聘用員工者,是無法成立勞保單位的。老闆可選擇以個人名義加保「職業工會」的勞保,並自行負擔保費。
  • 健保:負責人需要在自己的公司投保,不可投保於職業工會及區公所也不能以眷屬身分加保。除非負責人同時身兼其他公司員工或負責人之身份且已加保,則可不用成立投保單位。負責人的最低投保等級為34,800元(需舉證),且投保等級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投保等級。

2. 除負責人外四人以下企業之員工該如何投保?

  • 勞保是大方向的說法,實際上可以再細分為以下3部分:勞工保險(普通事故保險)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、就業保險。
  • 成立勞保、健保投保單位,依雇用五人以上員工方式辦理加保。
  • 或成立健保、就業保險、勞工退休金投保單位,幫員工加保。

3. 除負責人外五人以上企業之員工該如何投保?

成立勞保、健保投保單位,依雇用五人以上員工方式辦理加保。